二卷。明陶滋(?-1536)撰。陶滋字时雨,绛州(今山西新绛县)人。正德九年(1514)进士,授行人,嘉靖初官兵部郎中。陶氏认为薛尚功、郑樵、施宿等石鼓训释颇多讹误,遂亲至太学石鼓旁,抉剔刻文,一一校
四卷。明叶子奇(详见《太元本旨》条)撰。明洪武十一年(1378年)春,有司祭城隍神,群吏窃饮猪脑酒,县学生举发其事,叶子奇恰好也在场,遂受株连逮系狱中。在狱中,叶子奇用瓦磨墨,有得辄书,后被释放家居,
十二卷。清张廷济(1768-1848)撰。张廷济,字叔未,浙江嘉兴人。嘉庆三年(1798)举孝廉第一。屡试不第,遂归隐,以图书金石自娱。当时士大夫,高其行。所居清仪阁,其中之物,自商秦魏晋唐以至近代,
十三卷。元彭廉夫(生卒年不详)撰。此书见乾隆钦定《礼记义疏》,杭世骏《续礼记集说》,而系辑自《永乐大典》,为《四库全书》纂修官戴震等所编。考此书卷次可知,卷一《曲礼》谓“礼之委曲细微者”一节,第二行有
八卷。清戋千仞(生卒年不详)撰。千仞字涵斋,江苏金匮(今江苏无锡)人。古人曰,诗有六义:风、雅、颂、赋、比、兴。风雅颂以音乐分诗为三类,赋比兴为诗经写作手法。朱熹曰:“赋者,铺陈其事而直言之也;比者,
十卷。《补遗》一卷。清施淑仪撰。施淑仪,生卒年不详,字学诗,江苏崇明人,蔡日曦之妻。清代诗人。此书有民国十年(1921)商务印书馆排印本。是为清代女诗人所写的传记集,书前有易顺鼎民国九年(1920)所
一卷。辑佚书,晋张璿撰,清马国翰辑,载于《玉函山房辑佚书》中。张璿不见《晋书》,据陆德明《经典释文·叙录》知其为安定(今甘肃泾川县)人,官至东晋秘书郎参著作。《经典释文》云此书十二卷,《七志》作十卷。
一卷。明末清初人程正揆撰。程正揆初名程葵,字端伯,号鞠陵,又号清溪道人,湖北孝感人,为明崇祯进士、翰林,书画家。程正揆弘光时以谕德降清,授光禄寺丞,官至工部侍郎。著有《清溪遗稿》、《读书偶然录》。《甲
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(1783年)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、上书房总师傅等人,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,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,上自周代,下迄明代,共三十三事。此外还附立了五事
一卷。中庸章段一卷。中庸余论一卷。读论语札记二卷。读孟子札记二卷。清李光地(1642-1718)撰。李光地字晋卿,号厚庵,清代理学家,福建安溪人。康熙九年(1670)进士。官至吏部尚书、内阁大学士。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