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清宋懿修撰。懿修,浙江归安(今浙江吴兴)人,官至山阴训导,著有《观澜录注》、《经书笔记注》、《读书笔录注》等书。《中庸余论》乃安溪李光地所著,其分《中庸》为十二章。懿修就此书作论,取义理可互相申
一卷。清丁传(1722-1799)撰。丁传字希曾,号鲁斋,浙江钱塘(今杭州市)人,诸生。是书皆丁传读书考证之文,共三篇。首篇《朔南暨解》论朔南之地理位置;中篇《夏琏商瑚周簠簋名义图考》,琏、瑚、簋簋乃
二卷。未著撰人。书约成于道光二十四年-二十五年(1844-1845年),记事始于道光十八年(1838年)。林则徐赴粤禁烟,止于二十四年(1844年)耆英到粤办理善后,主要内容记载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一年(
①二十四卷。清姜承基修,常在纂。姜承基,字慕庵,盖平人,曾任永州府知府。常在,道州人。永州之名,始于唐代。清康熙年间,姜承基任县令后,殷殷于察吏安民,征文考献,搜得旧志残简,与同郡属僚共相参订,三易寒
一卷。宋陈达叟编。陈达叟,清漳(今河北肥乡县)人,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编有《疏食谱》一书。是书原本未标作者姓氏,明汪士贤《山居杂志》载此书,题作者名为清漳陈达叟撰,没有标明什么时代。《千顷堂书目》也题
一卷。明王大用撰。其生卒年不详,大约明正德、嘉靖间在世。大用字时行。兴化(今福建莆田县)人。正德三年(1508)举进士,官至副都御史。《书经旨略》一书不载经文,多推衍阐述传注之意,对经文中宜彼此对照之
二十卷。清毛际可(1633-1708)撰。毛际可字会侯,号鹤舫,遂安(浙江省金华市)人。顺治十五年(1658)进士,授河南彰德府推官,后历任固城、详府等知县。康熙十八年(1679)举“博学鸿儒”不第,
一百三十四卷。明李维桢(1547-1626)撰。李维桢,字本宁,京山(今属湖北)人。隆庆二年(1568)进士,由庶吉士授编修,进修撰,官至礼部尚书。善文,所作甚多,著有《史通评释》、《大泌山房集》等。
四卷。清刘鸣珂撰。刘鸣珂字伯容,蒲城人。此书因《易学启蒙》“本图书”、“原卦画”二篇之说而疏通其义。其稍有异同的是,解《大传》“河出图,洛出书,圣人则之”,说圣人兼指羲、文,不是专指伏羲。至于“则之”
二十四卷首一卷,清吴九龄修,史鸣皋纂修。吴九龄,江苏沐阳县人,贡生,乾隆二十八年(1763)知府,后升任广东粮驿道。史鸣皋,江苏如皋县人,进士,乾隆三十年(1765)任梧州府同知,三十二年(176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