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蒲宗孟
蒲宗孟(1022-1088年),字传正,阆州新井(今四川南部西南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1053)进士(《郡斋读书志》卷一九《蒲左丞集》),调夔州观察推官。治平年间,发生了水灾和地震。蒲宗孟上书斥责朝中的大臣,后宫和宦官。神宗熙宁元年(1068)召试学士院,为馆阁校勘。六年,进集贤校理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四六),同修起居注、知制诰,转翰林学士兼侍读。元丰六年(1083),出知汝州,加资政殿学士,徙亳、扬、杭、郓州。哲宗元祐三年(1088),御史劾在郓为政惨酷,夺职知虢州(同上书卷四二七)。
- 颜粲
生卒年不详。德宗建中年间登进士第。见《唐诗纪事》卷三二。《全唐诗》存诗2首,内《吴宫教美人战》一首一作吴秘诗,归属未定。《全唐诗外编》补联句1首。
- 汤炳龙
汤炳龙(1241-1323),元诗人、学者。字子文,自号北村老民。其先山阳(今淮安)富家,家破后流寓京口(今镇江)。辟庆元市舶提举。学问该博,善谈论。于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皆有传注,尤深于《易》。著有《北村诗集》。年八十余卒。
- 周景涛
周景涛,字松孙,侯官人。光绪壬辰进士,改庶吉士,历官学部员外郎。
- 杨元正
吉水(今江西吉水)人。官翰林检讨。善行草书,其隶法师蔡邕,为昌所重。《续弘简录》.
- 薛居正
薛居正(912年—981年7月12日),字子平。开封浚仪(今河南开封)人[1] 。北宋大臣、史学家。后唐清泰二年(935年)进士。历官后周谏议大夫、刑部郎中、宋初户部侍郎、兵部侍郎、参知政事、门下侍郎、平章事、左仆射、昭文馆大学士、司空。太平兴国六年(981年)因服丹砂而中毒死,享年七十岁。赠太尉、中书令,谥号文惠。咸平二年(999年),配飨太宗庙庭。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。其代表作是《旧五代史》。
- 张应泰
张应泰,顺德人。明神宗万历四十年(一六一二)举人。官邵武知县。事见清康熙《顺德县志》卷五。
- 朱联沅
朱联沅,字芷青,海盐人。大学堂毕业,举人,学部七品小京官。
- 戚继光
戚继光(1528年11月12日-1588年1月5日,即嘉靖七年闰十月初一-万历十五年十二月初八),字元敬,号南塘,晚号孟诸,卒谥武毅。汉族,山东登州人,祖籍安徽定远,生于山东济宁。明代著名抗倭将领、军事家。官至左都督、太子太保加少保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