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名。见《素问·生气通天论》。即失明,俗称瞎眼。《难经·二十难》:“脱阴者目盲。”病因较多,有先天与后天之分。,凡严重的内、外障眼病及外伤等,均可致盲。
【介绍】:清末医家。字烈三(立三)。江苏苏州人。曾任典狱官,并为狱中犯人诊病;仿效康熙年间过绎之所辑之《吴中医案》一书,将江浙地区40余名医家的文章约百篇汇集起来,其内容包括医学论述、专题评论、验方、
医论著作。明·张介宾约撰于1624年。共收医论45篇,专就金、元诸家论医的偏执处“辨论之,以正其失”,故题曰“质疑录”。全书重点论述多种病证的治则,进一步发挥了温补学说,对作者本人早年著作中立言未当之
病名。出《医宗金鉴》卷八十八。即肘关节后脱臼。详手臂出臼条。
证名。指呕吐苦水。又称呕胆、呕苦水、吐苦水。《灵枢·四时气》:“邪在胆,逆在胃,胆液泄,则口苦,胃气逆,则呕苦。”肝胆受病,胆液外泄,随胃气上逆而出,故呕出苦水。《症因脉治》卷二以呕吐苦水有因外感时邪
病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多因黑睛外伤,风热毒邪外侵;肝胆实火内炽,风火毒邪相搏于上所致。黑睛生翳,色带鹅黄,状若凝脂,头眼剧痛,目赤羞明。类今之化脓性角膜炎。治宜清肝、泻火、解毒。用四顺清凉饮子或
出《针灸甲乙经》。即傍针刺。见该条。
六吕之一。详六吕、六律条。
见《中药志》。为禹余粮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见《全国中草药汇编》。为山肉桂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