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医学著作。1卷。宋·桂万荣撰。刊于1213年。本书编录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,各冠以四言标题。其中有一些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。现存《四部丛刊续编》影印本。
《素问》篇名。本篇讨论阴阳对立统一的法则。合而言之,则阴阳为一气;分而言之,则十、百、千、万可至无穷尽之数。但总的来说,无非是一个变化的道理。人身的经络,也是这样,分而言之谓之离,有阴经与阳经之分;并
运气术语。指六气司天在泉各主持一岁之气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岁主奈何?厥阴司天为风化,在泉为酸化。”
书名。原名《尚论张仲景伤寒论重编三百九十七法》,文繁难举,省称《尚论篇》。8卷。清·喻昌撰。于1648年。本书主要参考《伤寒论条辨》,但编次有所不同,内容有所补正。喻氏以冬伤于寒、春伤于湿、夏秋伤于暑
《小儿卫生总微论方》卷一方。白丁香二十一个,轻粉、滑石、乳香各半钱,巴豆(烧存性)三十个。为末,煮糊为丸,黍米大,每服一至二丸,柳心七个煎汤送下。治小儿血癖。
【介绍】:见朱纯嘏条。
病名。出《灵枢·痈疽篇》卷九。即附骨疽。详该条。
见《新华本草纲要》。为蘑菇之别名,详该条。
辨证论治术语。出《素问·标本病传论》。指标病与本病并见时,在急则治其标的治疗原则下,先治其续发病(标),后治其先发病(本)。王冰注:“标而本之,谓先发轻微缓者,后发重大急者。以其不足,故先治其标,后治
【生卒】:1587~1671年【介绍】:明代人。名珣,字义都,一字士升。浙江余杭人。通诗文、书法、绘画等。二十七岁到河南登封县少室山少林寺主管陶器,兼管医药,因而通晓医药、针灸、气功、养生、食疗等。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