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顺大夫
元代医官职称。系太医官职中之一种,官阶从四品。
元代医官职称。系太医官职中之一种,官阶从四品。
病名。指疔之一。见《中医外科讲义》。其证指甲一侧边缘轻微红肿疼痛,可延及对侧,甚而侵入指甲下。即甲沟炎。证治见代指条。
唐代为地方设置的卫生官员,又称医药博士。掌疗民疾,时设时废,官阶从八品上以下,以州之大小分数级。大、中、下都督府,上、中、下州等,分别设有博士、助教或学生等几人或二、三十人。掌管各辖区之医疗、巡疗和推
出《太平圣惠方》。又名天吊风。惊风的一种证型。大多出现于大病、久病之后,但也有因小儿体弱,一病就成慢惊者。临床以发病缓慢,无热,抽搐时发时止,缓而无力为其特点。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:“慢惊之候,或吐或泻
异痘之一。痘疮初见于面部,独鼻梁左右密集,其他部较少的症状,此热毒郁聚于肺,多属险症。治宜内服黄连解毒汤。
病证名。出《银海精微》。又名痘疹眼。指痘症初起,热毒浊邪薰扰清窍,引起目赤泪出,羞明涩痛,眼闭不开,或黑睛生翳,以及痘症后期,正气耗伤,热邪余毒攻眼所致之赤痛生翳,甚至黄液上冲,花翳白陷,蟹睛突起等。
眼科病证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谓视日与灯烛皆生红晕也,……皆是实火阳邪发越于上之害,诸络必有滞涩,轻者晕小而淡,重者晕大而浓。”多见于绿风内障或眵泪粘稠之外障眼病。参见目晕条。
医论医案著作。3卷。清·心禅僧撰。刊于1890年。卷一有医论十七条,历数庸医误人之过,立论明确,文笔犀利;并论治病当先熟习未病时之正常生理状态,强调病各不同,治法方药亦应随之而变;后二卷大多为内科杂病
病证名。见《医宗金鉴·幼科杂病心法要诀》。小儿体质娇柔,消化力薄弱,如饮食失宜,最易生痰生热,所以在病理方面每有脏腑蕴热的特点。假如一旦遭到风寒外邪的侵袭,则外邪与内热相搏,而致郁蒸化火,成为本证。临
出《本草图经》。为朱砂之处方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颅囟经》。指小儿疳疾日久,肌肉消瘦,两脚纤细,无力行走,而伴有潮热的证候。乃疳热伤阴,骨髓被灼所致。治宜清热消疳。用青蒿鳖甲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