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苏州本产药材》。为剪刀草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六经标本之一。《灵枢·卫气》:“手心主之本,在掌后两筋之间二寸中;标,在腋下下三寸也。”马莳注:“手心主即手厥阴心包络经之本,在掌后两筋之间,即内关穴,标在腋下三寸,即天池穴。”
见《本草便读》。为轻粉之别名,详该条。
治则之一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指轻浅单纯的病证,可逆其病气而治之。如寒证用热药,热证用寒药。参见正治条。
病证名。因肝肾阴虚所致的牙痛症。见虚火牙痛条。
酒剂的古称。详酒剂条。
指皮肤有发热感觉。多由阴虚或阳盛所致。《中藏经·寒热论》:“皮热而燥者,阴不足,……皮热而热者,阳盛也。”若仅局部热痛,须防疮痈。《灵枢·上膈》:“其痈在外者,则痈外而痛浮,痈上皮热。”
证名。即头眩。《金匮要略·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》:“假令瘦人脐下有悸,吐涎沫而癫眩,此水也。”《医宗金鉴》卷二十一:“癫眩之癫字,当是巅字,巅者,头也。文义相属,此传写之讹。”参见眩晕、头晕、头眩条。
儿科著作。元·曾世荣撰。20卷。刊于1294年。书中对儿科理论申述了作者的见解,故称之为“口议”。卷1~3议明至理25篇,总论儿科的生理、病理及对某些儿科著作的评论;卷4~5议初生牙儿证候26篇;卷6
①见《浙江民间常用草药》。为肺形草之别名。②见《昆明民间常用草药》。为铁马豆之别名。各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