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南方草木状》。为使君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古代医学十三科之一。元代分医学为十三科,产科专门治疗妇女疾病,相当于现在的妇产科。参见十三科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灵枢·杂病》。指鼻出血。《诸病源候论·鼻病诸候》:“血性得热,则流散妄行。从鼻出者,谓之衄。”也有统指鼻、齿、耳、目、舌以及皮肤不因外伤的出血者。详见鼻衄、衄血等条。
《宣明论方》卷九方。人参、沙参、玄参、紫团参、丹参、白术、牡蛎、知母、甘草各二两,蛤蚧一对(头尾全,用河水净洗,文武火酥炙黄色)。研细末,用麻黄十五斤(去根),枸杞子三斤,熬成膏,为丸,弹子大,每服一
①耳屏前下方处。张口时,此处凹陷如钳,故名。《灵枢·卫气》:“手阳明之标,在颜下含钳上也。”②眼科手术器械。见《眼科菁华录》。类今之眼科手术钳,钢铁制作(见图111)。用以拨除拳毛,或钳取嵌入眼睑内之
见《滇南本草》。为松笔头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《类证治裁》卷五方。熟地黄、山药、山茱萸、茯苓、牛膝、杜仲、五味子、巴戟天、小茴香、肉苁蓉、远志、石菖蒲、枸杞子、大枣。为末,炼蜜为丸。治膏粱湿热伤精,阴虚胫膝痿弱。
见《生草药性备要》。即阳桃,详该条。
指伤寒禁下之证。①太阳表证禁下。②少阳病禁下。③邪气尚浅,肠未燥实者不可下。④阳明经证禁下。⑤三阳合病,外证未解者不可下。⑥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。⑦寒厥和虚家禁下。⑧血虚致厥不可下。⑨少阴病阳已虚,
详润下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