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唇反卷、口张气直、口如鱼口、颤摇不定、口不复闭等,均属危重证候。
①见《江苏药材志》。为罗勒之别名。②出《唐瑶经验方》。为佩兰之别名。各详该条。③见《上海常用中草药》。为辟汗草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见《中国药用植物图鉴》。即猫眼草,详该条。
经验方。见《皮肤病学》(中山医学院)。雄黄、硼砂各9克,苦参、川椒、百部各15克。水煎,外洗患处。治疥疮,外阴瘙痒;近代也用于念珠菌病。
经验方。见《中医外科学讲义》(上海中医学院》。煅石膏(将石膏先用人尿浸半年,洗净,再漂二月,然后煅熟),制炉甘石(药用剂量比例:9:1)。为细末,以麻油少许调成药膏,再加入黄凡士林(药粉与油类比例:3
见伤寒论述义条。
病名。《喉科种福》卷三:“乃厉气从口鼻入手太阴肺,肺属金,其色白,故其现于喉亦白,或白如豆渣……或在喉两旁,或在小舌尖上,或二、三日始现,或随病随现,其现也或白点,或白条,或白块,或白垢,渐渐长至满喉
诊法上要综合点滴、细微的各种诊察资料。《素问·方盛衰论》:“诊合微之事,追阴阳之变……。”
①指肢体的筋、脉、肉、皮、骨等。五体与五脏有联系。《灵枢·五色》:“肝合筋,心合脉,肺合皮,脾合肉,肾合骨也。”②指肥人、瘦人、常人、壮士及婴儿五种体质(见《灵枢·逆顺肥瘦》刘衡如校本)。
注病之一。《诸病源候论·毒注候》:“毒者是鬼毒之气,因饮食入人腹内,或上至喉间,状如有物,吞吐不出,或游走身体,痛如锥刀所刺,连滞停久,故谓之毒注。”参见疰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