痰证之一种。①《医学入门》卷五:“痰病尤多生于脾,……留于胃脘,多呕吐吞酸,嘈杂上冲,头面烘热,名曰火痰。”②即热痰,见《杂病源流犀烛·痰饮源流》,详该条;③即外感燥痰,见《症因脉治·痰症论》。详该条
见《广州植物志》。为卜芥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《伤寒论》。即温针。见该条。
综合性医书。6卷(一作12卷)。清·喻昌撰于1658年。本书结合临床病证,正面阐述辨证论治的法则(即所谓“法”),并明确指出一般医生在辨证治疗上易犯之错误,提示禁例(即所谓“律”),故以“法律”为其书
病名。《灵枢·刺节真邪》:“虚邪之入于身也深,寒与热相搏,久留而内著,寒胜其热,则骨疼内枯;热胜其寒,则烂肉腐肌为脓,内伤骨,内伤骨为骨蚀。”因久患疮疡,毒邪内著而骨被腐蚀破坏者,甚而有脓。相当于骨骺
苏,草叶;草苏指以叶入药的植物类药。《素问·移精变气论》:“治以草苏、草荄之枝,本末为助,标本已得,邪气乃服。”
《秋温证治》方。金银花、焦栀子、连翘各9克,薄荷、豆豉、蝉蜕各4.5克,鲜芦根24克,桔梗1.8克,鲜浮萍30克。水煎服。治太阴秋温,发热脉数,骨节酸或不酸,自汗或无汗,口渴或不渴。如自汗者,去浮萍、
见《药品化义》。即延胡索,详该条。
命门所藏的元阴、元阳为人体阴精、阳气的根源,故称命门为“元气之根”。《景岳全书·传忠录》:“命门为元气之根,为水火之宅,五脏之阴气非此不能滋,五脏之阳气非此不能发。”
即紫金锭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