痰证之一。见《不居集》卷十七。即寒痰。详见该条。
书名。1卷。清·芝屿樵客撰,撰年不详。本书除将儿科疾病分别按表、里、寒、热、虚、实论证外,并有辨惊风之误一文,认为古无惊风之名,所谓惊风乃“大惊猝恐”等十病;次为小儿不可饿论及治痘、治疹二论。现有《珍
见《中国药用植物志》。为蚕豆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《名医别录》。即柏根白皮,详该条。
唐代医官职称。共设4名,官阶从六品上。
痰证之一。①指痰水与热相搏的病症。《诸病源候论·痰饮诸病候》:“热痰者,谓饮水浆,结积所生也。言阴阳否膈,上焦生热,热气与痰水相搏,聚而不散,故令身体虚热,逆害饮食,头面噏噏而热,故云热痰也。”②即火
病名。即白果中毒。详该条。
养生类著作。明·胡文焕校正。本书文章简短,寓意则深。提出了养生之大要为养神、惜气、堤痰三法,并对调阴阳、和气血、养五脏、适寒温、节色欲等与摄生有关的问题作了论述,其中特别强调和阴阳、保气血的养生原则,
病证名。《太平圣惠方》:“中马毒,其状腹痛,吐下青黄白色,水谷解离”。《千金要方》:“儿卒中,马来闻马鸣,马上衣服,马汗气臭,皆令人中忤。”故又名中马忤。
解剖名。见明·邓苑《一草亭目科全书》。即黑睛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