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名。指眼视物不明的证候。《医贯》卷四:“神水者,由三焦而发源,先天真一之气所化,目上润泽之水是也。……耗涩,则有昏渺之危。”参见目昏条。
病名。出《仙传外科集验方》卷九。即下搭手。见该条。
病名。指癫病深入于筋者。《灵枢·癫狂》:“筋癫疾者,身倦挛,急大,刺项大经之大杼脉。呕多沃沫,气下泄,不治。”参见癫条。
病证名。指小儿肢体一侧运动障碍或完全丧失。《医林改错》:“小儿半身不遂,自周岁至童年皆有,突然患此者少,多半由伤寒、瘟疫痘疹、吐泻等病后元气渐亏,面色青白,渐渐手足不动,甚则手足筋挛,周身如泥塑。”本
病证名。见清·洪金鼎《一盘珠》卷八。指小儿脐部四周肿硬疼痛。
病证名。见《医学心悟》。指肾阴亏虚,肝火炽盛所引起的吐血。治宜壮水制火而滋其化源。《血证论》卷二:“色欲过度,阴虚火旺,其证夜则发热,盗汗梦交,耳鸣不寐,六脉细数芤革。宜地黄汤加蒲黄、藕节、阿胶、五味
证名。指先躁后烦的证候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《伤寒明理论》卷二:“所谓躁烦者,谓先发躁,而迤逦复烦者也。”有谓内热曰烦,外热曰躁;烦属阳,躁属阴;内热为有根之火,外热为无根之火者。故但躁不烦,及先
出《神农本草经》。为当归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按摩。详该条。
三阴,脾。《素问·示从容论》:“夫二火不胜三水,是以脉乱而无常也。”二火即二阳(胃),三水即三阴(脾)。一说二火指心与肺,三水指肝、脾、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