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见《保婴易知录》。指眼皮外翻,如以舌舐唇之状。治以熟石膏、栀子仁、生甘草、防风(酒拌微炒)、豨莶草(酒蒸晒干),研末,煎汤口服或外用洗疮。
中药炮制法之一。详水飞条。
【介绍】:见汪昂条。
病证名。出清·余梦塘《保赤存真》卷四。系脾胃虚寒,蛔虫上扰的证候。症见右上腹部阵发绞痛,痛时患儿哭叫,屈体弯腰,出冷汗,面色苍白,常伴呕吐,可吐出蛔虫和胆汁。阵痛之间仍留微痛。剑突下稍右疼痛拒按,脉弦
十二经别之一。原称足太阴之正。《灵枢·经别》:“足太阴之正,上至髀合于阳明,与别俱行,上结于咽,贯舌中。”从足太阴脾经分出,至大腿前面,与足阳明胃经的经别汇合而并行,向上结于咽部,贯舌中。
病名。指毒物进入人体,因毒性作用而发生的病证。药物毒如巴豆、狼毒、闹羊花、砒等;食物中毒如酒、郁肉、河豚等;其他毒如煤炭毒等。参饮食中毒、药物中毒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红炉点雪》。由气虚卫不固表所致。症见自汗恶风,汗出常冷,疲乏无力,脉微而缓或虚大。治宜益气固表。可用玉屏风散、补中益气汤等方。参见自汗条。
气血虚的络脉。《素问·调经论》:“不足则视其虚经。”
【生卒】:十二世纪【介绍】:南宋人。字夷吾,号觉斋居士。以数十年家藏名方分门编类,于1197年(庆元三年)编成《方氏集要方》二卷。
见《妇科玉尺》卷五。即香附散第一方,见香附散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