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疗剂型之一。指用食物药或中草药与米同煮成粥。适于病后、产后及慢性病的调理。常见如八宝粥、大枣粥等。
《证治准绳·疡医》卷一方。黄芪一两半,厚朴、防风、桔梗各二两,连翘二两二钱,木香、没药各三钱,乳香二钱,当归五钱,川芎、白芷、芍药、官桂、人参、甘草各一两。为细末,每服三钱,酒煎二至三沸,和渣温服。治
病名。见《伤科补要》卷二。即髋关节出臼,详胯骨出条。
消法之一。即帮助消化、增进食欲的治法。详醒脾、消食导滞、补脾益气等条。
见竹林寺三禅师女科三种条。
指甲。《灵枢·本藏》:“肝应爪,爪厚色黄者,胆厚;爪薄色红者,胆薄。”
辨证论治术语。指治疗次序的先后。根据病气标本缓急决定治疗的先后步骤。有先标后本,或先本后标,或标本兼顾。原则上以治本为先。如标病严重,病势较急,当先治其标,后治其本。或标本同治。见《素问·标本病传论》
病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为阳虚或阴虚,椒疮日久失治,疳疾上目,泪泉疾病等引起的证候,“视珠外神水枯涩,而不润莹”(《审视瑶函》)。证见泪液减少,甚则枯竭,不能润泽目珠。视之暗淡失泽,转动欠灵,眼
运气术语。同于岁气的药物或食物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先岁物何也?天地之专精也。”张景岳注:“岁物者,得天地专精之化,气全力厚,故备所当先也。”参岁谷条。
见麻科合璧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