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指产后四肢不浮肿而腹大青筋显露的病症。《竹林寺女科秘方》:“产后蛊肿,四肢不浮,肚大青筋。如大便硬,用醉公丸通泄,后进理脾顺气丸;如大便滑泄,宜用木香调胃散。”
劳复证之一。《诸病源候论·温病劳复候》:“谓病新瘥,津液未复,血气尚虚,因劳动早,更生于热,热气还入经络,复成病也。”参见劳复、气虚劳复、阴虚劳复条。
见《得配本草》。为黄柏药材之一种,详该条。
妇产科著作。清·王春亭撰。6卷。刊于1896年。分列保胎、保产、经带、胎病、产病、儿科六门,阐述妇女经、带、胎、产病因证治及妇婴保健,所论多采前人之说。附有验方134首。现存初刻本。
①指神或精神。《素问·灵兰秘典论》:“心者,君主之官也,神明出焉。”②指日月星辰。《素问·五运行大论》:“论言天地之动静,神明为之纪。”
即清养胃阴。是治疗胃燥津伤、胃阴不足的方法。症见胃部灼痛或胃中不舒,易饥,大便燥结,口干咽燥,舌质淡红少苔,脉细数等。用益胃汤,五汁饮等方。或选用沙参、玉竹、麦冬、石斛、生地等药治疗。
是一种与病气上下相反的治法。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:“气反者,病在上,取之下。”指病证的表现、部位偏于上,从临床主证所在部位以下的脏腑或体表,用药物或针灸进行治疗。如呃逆、反胃由于阳明府实者,用承气汤法
属清法范畴。火乃热之甚,故泻火方药较单纯清热的峻猛。火性炎上,因此泻火应兼具下降或泻下的作用。但火证有虚实之分,实火宜泻热,虚火宜补水。故泻火是针对实热火证的治法,常以清热与泻下药组合,既清其热,又起
见黄帝明堂经条。
见《本经疏证》。即淡豆豉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