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出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湿热毒邪郁于皮肤而致的疮疥。其症以手指缝最为多见,亦常见于肘窝腋下、小腹、腹股沟、臀腿等处,甚则遍及全身。呈针尖大小的丘疹和皮泡,痒甚,故体表常见抓痕和结痂。如搔破皮肤引
即人丹,见该条。
见《东北植物药图志》。为黄柏药材之一种,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北宋医家。任翰林医官院副使。982年(太平兴国七年)参加宋政府集体编修的《太平圣惠方》。
又称邪气。与人体正气相对而言。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及其病理损害。《素问·评热病论》:“邪之所凑,其气必虚。”包括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六淫和疫疠之气等致病因素。因从外侵入人体,故又称外邪。
病名。①《肘后备急方》卷五:“恶肉者,身中忽有肉,如赤小豆粒突出,便长如牛马乳,亦如鸡冠状,亦宜服漏芦汤,外可以烧铁烙之,日三烙,令稍焦,以升麻膏敷之。”本病似包括疣赘及疤痕疙瘩等。②即腐肉。《外科理
见《傅青主女科·产后编》。即产后完谷不化。详该条。
类中风病证之一。怒则气上,因暴怒则肝气上逆,血随气溢而引起的类中风证。
病证名。见《竹林女科证治》。妇人因大怒之后,经血暴下或淋沥不止。乃暴怒伤肝,肝不藏血,以致经血妄行而成崩漏。治宜平肝养血。方用养血汤(当归、白芍、白术、茯苓、香附、青皮、柴胡、甘草)。
见《本草纲目拾遗》。为佛甲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