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治法之一,亦是八法之一。即和法。具有调和、和解、缓和等作用。对不适宜于汗、吐、下的病证,则采用和法。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,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,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,也属和法。和之不已,再用取法
指病邪盛于下或滞留于下部。《灵枢·卫气》:“下盛则热。”《素问·脉要精微论》:“下盛则气胀。”
出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二。亦名求嗣。指不孕妇女要求生育。
【介绍】:参见徐锦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症因脉治》卷二。指因恼怒忧郁,肝郁生火,克伐脾胃所致的吐酸症。症见食入吐水酸馊,两胁刺痛,面红升火,脉多弦数。宜用柴葛平胃散、栀连平胃散等方。因脾胃虚寒、宿食、水饮、痰热所致者,亦属内伤吐
见《本草纲目拾遗》。为白毛夏枯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出《千金要方》卷二十四。指因忧思气结,情志不遂而致的瘿病。参见劳瘿条。
见《湖南药物志》。为博落回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疮疡经验全书》卷七。症见肛门部有小肉垂下,甚痒,相当于直肠息肉或脱出的痔核。
见清·翟良《痘科类编释意》。为痘疮收靥时发热的证候。详收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