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唐时期医药机构的职称。隶属于太医署。掌管药园的全面工作,共2人。参见药园条。
正骨器械。见《医宗金鉴》卷八十七。用熟牛皮一块,长五寸,宽三寸,两头各开两孔,夹于伤处,以棉绳穿之,紧紧缚定。适用于肩部骨折、断碎,尤其是肱骨颈部的骨折固定。
和法之一。治疗外感热性病邪在半表半里(少阳经)的方法。症见寒热往来,胸胁苦满,口苦,咽干,目眩。用小柴胡汤。
出《本草纲目》。即哮拔。详该条。
见《重庆草药》。为椿叶之别名,详该条。
泛指脾的各种热证。《素问·刺热篇》:“脾热病者鼻先赤。”又“脾热病者,先头重颊痛,烦心颜青,欲呕身热,热争则腰痛不可用俯仰,腹满泄,两颔痛。”可由外感热邪深伏,或胃肠积热,或嗜酒,或过食肥甘燥热等所致
胀病之一。《兰室秘藏·诸腹胀大皆属于热论》中载有寒胀:“如或多食寒凉及脾胃久虚之人,胃中寒则胀满,或藏寒生满病。”《杂病源流犀烛·肿胀》:“胀病有七,医旨曰:一曰寒胀,腹满濡时减,吐利厥冷,宜温之。”
【介绍】:见汤衡条。
指有效验的方药。
见中国医学约编十种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