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生草药性备要》。为了哥王之别名,详该条。
书名。10卷。五代·和凝撰。约成书于十世纪。这是现存较早的有关刑法折狱(判决)的著作。书中集录历代司法判狱的典型案件,其中也附有某些法医鉴定的内容,但并非专门的法医学著作。
即鬥齿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《外科大成》卷二:“生于脏内,悬于肛外,时流脓水,便痛出血。”相当于内痔、混合痔或并发肛漏者。治疗参见各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世医得效方》卷十六。《杂病源流犀烛》卷二十二:“钉翳根深,由心肝留热,致目疼生翳,久则如银钉头入黑睛。……宜石决明散。”即钉翳。详该条。
正骨器械。见《医宗金鉴》卷八十七。用普通竹帘按伤部大小、长短裁制。对于四肢骨折经手法复位后,患部以布缠之,再以竹帘围裹扎紧固定。如嫌力量不足,可再加用杉篱。
出《金匮要略》。即侧柏叶,详该条。
出《濒湖集简方》。为冬青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整复之意,即整治人体骨折、损伤的病症。出《正体类要》上卷。明、清时代正骨科也有称为正体科的。
【介绍】:见李熙和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