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金匮要略方论条。
证名。指胆火偏盛所出现的证候。《张氏医通·火》:“目黄,口苦,坐卧不宁,此胆火所动也。”《类证治裁·火症》:“胆火,眩晕口苦,羚羊角、丹皮、山栀、桑叶、连翘、龙胆草。”参见胆病条。
见《医学入门》卷六。即摩腰膏,见该条。
出《黄帝内经太素》。即合谷刺,见该条。
见《医学入门》卷七。即加味逍遥散第一方,见该条。
病证名。①指口、耳、鼻皆出血。见《圣济总录》卷七十。又名鼻大衄。详见该条。②指九窍同时出血。《血证论》卷二:“大衄者,九窍出血之名也。此非疫疠,即中大毒。人身止此九窍,而九窍皆乱,危亡之证,法在不治。
出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即阴痫和阳痫。各详该条。
见《医学广笔记》。即升麻,详该条。
痧证之一。《痧胀玉衡·小腹痛痧》:“痧毒入大小肠,则小腹大痛不止,形如板锥,绞绞不已,治之须分左右二股,屈伸为验。”若左卧,左足不能伸者,为大肠、小肠经痧;若右卧,右足不能屈伸者,为阳明大肠经痧。治宜
证名。出《素问·六元正纪大论》。即咳嗽兼气喘之症。又名咳逆上气。参见肩息咳、咳逆上气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