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伤不得卧证之一种。指用心过度,心血耗损所致的不寐症。《症因脉治》卷三:“心血虚不得卧之症,心烦躁乱,夜卧惊起,口燥舌干,五心烦热。此心血不足,心火太旺之证也。”治宜壮水之主,以制阳光。用归芍天地煎,
见鼷穴条。
病证名。《素问·大奇论》:“……血衄身热者死。”即衄血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二。因醉卧汗出迎风,风邪入于胃经所致。初起遍身生疮,小者如豆,大者如钱,色呈灰黄,上覆脓痂。久则眉发脱落。相当于结核型麻风。
病名。见《伤科汇纂》卷六。多因跌打、压撞所致。可伤一骨或数骨,以第一和第五掌骨骨折为多见。伤处肿胀、疼痛、压之加剧,在折端有陷下或突起畸形,触摸时可有骨声,活动受限。治宜手法整复,夹缚固定。用药参见骨
即泪堂。详该条。
见《湖南野生植物》。为昆明鸡血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①标本的同义词。②指病情发展经过之始终。《灵枢·禁服》:“必审按其本末,察其寒热,以验其脏腑之病。”
【介绍】:见黄宫绣条。
见清·许廷哲《保产要旨》。即缺乳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