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证类型之一。是卫外的阳气不足,腠理不密而出现的证候。临床上除有表证症状外,以自汗或汗出恶风,脉浮缓为特征。
见仙授理伤续断秘方条。
见《金匮要略》。即乌头煎,见该条。
激经。《本草纲目·论月水》:“有受胎之后,月月行经而产子者,是谓盛胎,俗名垢胎。”即激经。详该条。
见《福建中草药》。为星宿菜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小儿药证直诀》。小儿肝常有余,肝热易发搐作搦,脉洪实者,为热胜,宜泻青丸。
见《现代实用中药》。即燕窝,详该条。
大指与中指间之指,居大指之次,故称。即手第二指,又名食指、次指、大指次指。
消法之一。即帮助消化、增进食欲的治法。详醒脾、消食导滞、补脾益气等条。
证名。指发热如潮汛之有定时。见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。《张氏医通》卷三:“潮热有作有止,若潮水之来,不失其时,一日一发。若日三五发者,即是发热,非潮热也。有虚有实,惟伤寒日晡发热,乃胃实,别无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