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见《类证治裁·咳嗽》。即早晨嗽。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又称伤胃。指因酒食太过,胃络受伤所致的吐血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九:“病者因饮食过度,伤胃,或胃虚不能消化,致翻呕吐逆,物与气上冲蹙胃口决裂,所伤吐出,其色鲜红,心腹绞痛,白汗自流,名曰伤胃
形容满脸通红。太阳病未解,并传阳明时出现的病色。阳明之经循于面,阳气郁发于表,故面色红赤。治宜发汗解表。《伤寒论·辨少阳病脉证并治》:“设面色缘缘正赤者,阳气怫郁在表。”
见《证治准绳·类方》第五册。即守中丸第一方,见守中丸条。
元代医官职称。系太医官职中之一种,官阶从四品。
书名。清·骆如龙撰于1691年。5卷。1935年商务印书馆铅印此书时删去骆氏自序及末卷,成4卷本,改名《幼科推拿全书》。卷1列保婴赋等歌赋,杂论儿科病诊法;卷2述推拿穴位;卷3论各种推拿手法;卷4为多
中焦的主要功能是消化腐熟水谷,吸收精华,化生营血,故称。《难经·三十一难》:“中焦者……主腐熟水谷。”
膈病之一。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:“气鬲病,病使人烦懑,食不下,时呕沫,病得之少忧,数忾食饮。”参见噎膈条。
【介绍】:见徐嗣伯条。
下颌骨体的前下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