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名。见《肘后备急方》卷七。伤处多皮破肉绽、甚则筋骨撕断,出血不止,严重者可致死。轻者以干姜末或胡椒末敷伤口,重证可按金疮治之。必要时应中西医结合救治。参见金疮条。
宋代医生的一种职称。太医局的学生,开始称为太医局九科医生,南宋时改为此名,至隆兴时(1163年)废。
书名。见《汉书·艺文志》。已佚。
病证名。《陈素庵妇科补解》:“妇人临产,忽子死腹中,或胎前患热病,以致胎瘘,或生理不顺,坐草太迟,阻塞气血,或稳婆不谨伤胎,治宜速下死胎为第一。……宜朴硝急救饮。”(苍术、陈皮、厚朴、甘草、肉桂、朴硝
见顾膺陀《妇科集·调经类》。即经行发热。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类证治裁·腰痛》。又称风腰痛。详该条。
见《校注妇人良方》卷二十。即理中汤第一方,见理中汤条。
病证名。①指伤寒杂病中所出现的亡阳证。《伤寒论·辨少阴病脉证并:治》:“病人脉阴阳俱紧,反汗出者,亡阳也。此属少阴,法当咽痛而复吐利。”亡阳证主要为汗出不止,恶寒踡卧,四肢厥冷,脉微欲绝等。治宜温阳回
谓足太阳经筋的分枝,统管眼之上部。隋·杨上善《黄帝内经太素》卷十三:“足大(太)阳之筋起于小指之上……其支者,为目上纲。”
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十一方。吴茱萸(汤洗数次)五两,人参三两。为末,每服四大钱,加生姜五片,大枣三枚,水煎去滓,不拘时服。治气呕胸满,不纳食,呕吐涎沫,头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