枪形
小儿指诊法十三指形之一。详十三指形条。
小儿指诊法十三指形之一。详十三指形条。
即胃气不和。《素问·厥论》:“胃不和则精气竭”。及《素问·逆调论》引《下经》:“胃不和则卧不安。”参见胃气不和条。
出《金匮要略》。即侧柏叶,详该条。
痰证之一。见《泰定养生主论》。即酒痰。详见该条。
见《伤寒论》。即蜜煎导,见该条。
病证名。指目视不清且眼球转动不灵活。见《伤寒论·辨阳明病脉证并治》。《伤寒溯源集》注:“睛,目瞳子也。睛不和,精神不能贯注,故视不明也。”《医宗金鉴》:“睛不和者,阳证也。此热结神昏之渐,危恶之候,急
流注病的一种。见《外科枢要》卷二。因脾虚气弱、湿痰内阻,复感邪毒,流溢于营卫肌肉之间所致。《疡医大全》卷二十九:“湿痰流注初起肿痛无头,皮色不变,久而不治,则发热作脓。”溃后脓液稀白,脓尽渐愈。治疗:
指肝、肾阴虚火炎而引起的病变。常具有火性冲逆的特点。症见眩晕头痛、视物不明、耳鸣耳聋、易怒、多梦、五心烦热、性欲亢进、遗精早泄等。若偏于肝阳亢者,治宜育阴潜阳;偏于肾火旺者,须滋阴降火。
见《广州植物志》。为乌脚枪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肝阳上亢。详该条。
见《陕西中草药》。为角蒿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