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传.昭公十二年》:“(子革)对曰:‘臣尝问焉。昔穆王欲肆其心,周行天下,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。祭公谋父作《祈招》之诗,以止王心。王是以获没于祗宫。’”据说周穆王欲遍行天下,以将其车辙马迹留于后人。后
源见“食无肝”。谓受到地方官的盛情款待。唐方干《同萧山陈长官县楼登望》诗:“仲叔受恩多感恋,徘徊却怕酒壶空。”
同“渡虎”。宋方岳《三虎行》诗:“李广不生周处死,负子渡河何日是?”
《晋书.荀羡传》载:荀羡尚寻阳公主,后除北中郎将、徐州刺史,监诸军事、假节,时年二十八,中兴方伯未有如羡之少者。按,《晋中兴书》作“时二十”。后用为年轻居高位者的典故。唐李商隐《令狐八拾遗见招送裴十四
梁.任昉《述异记》卷上:“信安郡石室山,晋时王质伐木至,见童子数人棋而歌。质因听之。童子以一物与质,如枣核,质含之不觉饥。俄顷,童子谓曰:‘何不去?’质起视,斧柯尽烂。既归,无复时人。”后因以“烂柯”
原指生命和义不能并有,便牺牲生命而取义。后泛指为了维护正义事业,不惜牺牲生命。孟子说,鱼,是我想吃的东西:熊掌,也是我想吃的东西;要是不能同时得到,我就宁愿不要鱼而要熊掌。生命是我所珍爱的,义也是我所
源见“曾参杀人”。谓流言诬陷。《后汉书.班超传》:“身非曾参而有三至之谗,恐见疑于当时矣。”【词语三至之谗】 成语:三至之谗汉语大词典:三至之谗
同“渭滨叟”。宋吕胜己《满江红》词:“渭川翁,随分小生涯,些官爵。”【词语渭川翁】 汉语大词典:渭川翁
《野叟曝言》第六十七回:“众人都道说那里话,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,这事因奸杀命的事,既犯到宫,还有活命的吗。”本指王孙公子犯了法,应和一般庶民百姓同样处以罪罚。意谓在王法面前,不论王子还是平民是平等的。
晋.刘义庆《世说新语.言语》:“过江诸人(此指东晋初年南渡的部分士族官吏。晋愍帝建兴四年,即公元三一六年,刘曜攻陷长安,愍帝被俘虏。次年,晋元帝司马睿在建业即位,建立东晋王朝。当时黄河流域广大地区被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