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使朝鲜国大臣
官名。清朝光绪二十四年(1898)设。正三品。三十二年裁。改设驻汉城总领事。三十三年,设元山领事。宣统三年(1911)设新义州领事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二十四年(1898)设。正三品。三十二年裁。改设驻汉城总领事。三十三年,设元山领事。宣统三年(1911)设新义州领事。
官名。元朝置,掌大小化等部,隶于湖广行省,设管番民总管等职。
官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见“怯薛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时始设,员额三人。唐沿置,员额一人,从六品下,掌判监事,唐以后均为国子监的内部事务官。宋员额一人,元丰改制前选差京朝官或选人充任,元丰改制后定为正八品官。金代员额二人,升为从六品,明昌二年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。掌管田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爵名,汉武帝封丞相为富民侯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武帝末年,悔征伐之事,乃封丞相为富民侯。下诏曰:方今之务,在于力农。”
即“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清朝知县之尊称。县民对县令的敬称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黍仓中士佐官。正一命。
武官名。汉置,掌护羌族。见《汉书·王尊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