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督催所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督催各司题咨现审案件,分别规定期限,各司须在限期内办完现审案件。各司现审案件的情况,月终由本所汇奏。各省命案盗案及现审赃罚数目,年终由本所汇题,现审案内应发送云贵、两广烟瘴之地充军及偷窃蒙古性畜的犯人,由本所定地发遣。本所无额定职官,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本所,额设经承三人在所内办事。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督催各司题咨现审案件,分别规定期限,各司须在限期内办完现审案件。各司现审案件的情况,月终由本所汇奏。各省命案盗案及现审赃罚数目,年终由本所汇题,现审案内应发送云贵、两广烟瘴之地充军及偷窃蒙古性畜的犯人,由本所定地发遣。本所无额定职官,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本所,额设经承三人在所内办事。
明朝科举考试中负责看守考场的兵士。因诸生在考场内之席舍称为号房,故称看守者为号军。主要防止考生作弊。清朝亦设号军,但职同杂役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併入海军部。三年,改属军政司。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、修改、购买、保存、销发,以及枪炮、鱼雷员弁的补官、任职事
官名,东汉置,即试用光禄大夫,掌顾问应对,无常事,唯诏令所使。凡诸国嗣之丧,则光禄大夫掌吊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丁卯,遣侍中杜乔、光禄大夫周举、守光禄大夫郭遵、冯羡、栾巴、张纲、周栩、刘班等八人分
官名。 秦置, 属太仆。入汉因之, 主騊监, 掌皇帝乘马。 东汉省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置,隶陕西行御史台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 增置,为正九品下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诸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九品下。
官名。北魏置,镇的长官。在不设州郡的地区,如西边、北边诸镇,兼统军民; 在设州郡的内地,主要掌军政,但兼任驻在州刺史时,亦兼理民政。北魏前期多以宗室或鲜卑勋贵为之,多兼刺史,并持节、都督邻近州镇,地位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八等。位奉恩镇国公下、不入八分镇国公上。爵名,清朝置。清朝的宗室封爵分为十二级,奉恩辅国公为第六级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宗人府》,参看“奉恩镇国公”条。
官名。北宋少府监置,员二人,掌祠祭所用器服等物。
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