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居注衙门
即“起居注馆”。
即“起居注馆”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)置,为太医局副长官,选差知医事者充任。
行政院直辖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三月二十八日公布的《管理英国退还庚款董事会章程》规定,本会由国民政府选派中国董事十人,英国董事五人组织之,有依照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
官名。宋初太常寺卿为寄禄官,置判太常寺,为太常寺的长官,无固定员额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元丰改制始正名,以太常寺卿为太常寺的长官。
道官名。元置,见“县威仪司”。
受君主帝王宠爱的大臣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张耳,嬖臣也,先下河南,迎楚河上。”
汉魏晋三朝州、郡、校尉之属吏别驾、治中、功曹、主簿的泛称或其一官之别称。1、泛称。《后汉书·文苑列传下·张升》:“仕郡为纲纪,以能出守外黄令。”2、主簿的别称。《晋书·王豹传》:“百里奚秦楚之
见“辟雍”。学官名。见“辟雍(2)”。
①官名。西周置,春秋时晋国沿置。领兵征战的武官。《尚书·周书·牧誓》: “我友邦冢君,御事,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亚旅、师氏、千夫长、百夫长”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司马、司空、舆帅、候正、亚旅皆受一命之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七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公布《各级警察机关编制纲要》规定各省省会地方应设省会警察局,受省警务处或民政厅的指挥、监督,掌省会警察事务。依照同年十二月二十六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,宣统二年(1910)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州、县均设。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。置推事一至二人,并录事等。附看守所一处。官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