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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辛氏

即帝喾,见该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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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府医学正科

    医学教官名。明清时设于府医学,明制秩从九品,清制未入流。参见“医学”。

  • 管干六尚局

    官名。北宋有管勾六尚局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参见“管勾六尚局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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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转运司

    官署名。亦称转运使司。宋朝诸道(路)皆置,均调一道(路)租税以供国家支用,以转运使、副使主其事,兼分巡所部,监察官吏能否,其属有转运判官。辽朝置山西路都转运使司及奉圣州、蔚州、应州、朔州、保州转运使司

  • 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十月内蒙古要求自治,国民政府于次年颁布《蒙古地方自治办法》,有原则八项,其中有关自治组织机构的规定为:一、在蒙古适宜地点,设一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

  • 爨僰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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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判录司右司副

    参见“判录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