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葬
葬式之一。将死者投入江河。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,西藏藏族、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。先请喇嘛诵经,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。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,表明死者能获再生;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,永远不能转世。另外,川西北羌族、云南省独龙族、傣族、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。水葬产生的原因,一说是与近水居住、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;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,将其抛入急流,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,不再回来危害他人,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。
葬式之一。将死者投入江河。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,西藏藏族、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。先请喇嘛诵经,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。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,表明死者能获再生;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,永远不能转世。另外,川西北羌族、云南省独龙族、傣族、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。水葬产生的原因,一说是与近水居住、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;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,将其抛入急流,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,不再回来危害他人,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。
亦称观经法会,土族语称“蓝迦”。土族传统庙会。流行于青海互助县等地。每年夏历正月初二至十五日,六月初八至初九日举行。届期佑宁寺喇嘛每天要三次到经堂念经,法台两次到经堂讲经。正月初八与十四日两天举行喇嘛
见“抛石绳”(1057页)。
①地名。清留都。今辽宁沈阳市。本为辽、金沈州之地,因城在沈水(今称浑河)北,元代已有沈阳之称。元沈阳路治、明沈阳中卫城,设此。后金天命六年(1621),努尔哈赤攻占沈阳城,十年(1625),以其地“形
见“仡僚”(571页),“仡佬族”(572页)。
见“脱列哥那”(2082页)。
明代四川土司名。洪武十四年(1381)正月置,秩正七品。二十七年(1394)四月,明廷更定番国贡仪,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。永乐十二年(1414)十二月,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,
清朝将领。索伦人,任总管,隶正白旗。初充营长,率索伦兵从征伊犁,乾隆二十一年(1756),因功赏百金50两。二十三年,从副都统鄂博什赴援叶尔羌(今新疆莎东县),解将军兆惠黑水营之围,因功赐号哈坦巴图鲁
1801—1873清代蒙古族女诗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蒙古喀尔喀部人。字莲友。4岁随父母入京,7岁入私塾,12岁能诗赋,15岁通五经,17岁嫁于清宗室和硕肃亲王豪恪之子恒恩。在师尊归真道人教导下,对诗歌有
1474—1556明代湖广容美土官。字廷器,号龙溪,乳名七哥俾。土家族。容美(今湖北鹤峰县)宣抚使田秀第七子。正德二年(1507),袭容美宣抚使。与土官向元楫累世相仇。以元楫年幼,佯为和好,以女嫁之,
见“匋钪冷”(1491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