阔普通武
清朝大臣。满洲正白旗人。姓他塔拉氏。字甫。光绪十二年(1886)进士。二十二年(1896),由詹事迁内阁学士,逾2年,迁礼部左侍郎。支持戊戌变法运动,进呈康有为拟定之《请定立宪开国会》奏折,又上书请设立议院,被誉为满洲中之最通达者。变法失败后,改西宁办事大臣。二十九年(1903),病休。著有《湟中行记》2卷、《华鬘室诗词》、《万生园百咏》及《南皮纪游草》等。
清朝大臣。满洲正白旗人。姓他塔拉氏。字甫。光绪十二年(1886)进士。二十二年(1896),由詹事迁内阁学士,逾2年,迁礼部左侍郎。支持戊戌变法运动,进呈康有为拟定之《请定立宪开国会》奏折,又上书请设立议院,被誉为满洲中之最通达者。变法失败后,改西宁办事大臣。二十九年(1903),病休。著有《湟中行记》2卷、《华鬘室诗词》、《万生园百咏》及《南皮纪游草》等。
清代新疆府名。光绪十四年(1888)置。治所在绥定城(今新疆霍城县治)。辖绥定、宁远(今伊宁市)2县。有8台站、8驿站、20卡伦,维吾尔族、回族村庄53处,及察哈尔营、额鲁特营驻牧地。隶伊塔道管辖。伊
?—1772清朝将领。索伦人。姓纳喀氏。隶黑龙江镶白旗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,以马甲从征准噶尔,俘罗达什札卜,晋二等侍卫。霍集占(即小和卓)据叶尔羌(今新疆莎车县)叛,从将军兆惠营于黑水河,被围3
见于《蒙古青史》,即“撒尔塔”(2491页)。
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。意为换亲,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。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,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。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。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,但手续较简便,经济上也较节约。
?—1733清朝宗室。满族,爱新觉罗氏。号友竹道人。康悼亲王椿泰子。封康亲王。雍正时官都统,掌宗人府。九年(731),统兵驻归化,暂管抚远大将军印。卒,谥修。著有《友竹轩遗稿》。
见“科布多”(1674页)。
肃北色尔腾地区蒙古族人总称。雍正九年(1731),阿喇布珠尔遗裔自色尔腾地区迁走后,牧地荒芜,无人驻牧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,青海北左翼右旗札萨克固山贝子罗卜藏色布腾,因受郭罗充克克地区藏族牧民劫
旧时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。又作“绒朗四部”。门巴语音译,“绒朗”为河名,意为“谷里河”、“窄沟河”。18世纪初按地域区划的四措为:绒朗堆措、绒朗麦措、喜尔独本措和日哄奎当措。四指地处于该河流域,
彝语音译。旧时四川凉山布拖地区彝族,对被抢掠或买来的汉族奴隶称呼。经主子配婚安家,所生子女仍为次黑。等级地位类似※阿图阿加。原先被称为“歇仆”,含有轻蔑之意,即汉人奴隶,可被买卖或处死。后因组织起来采
见“元朝秘史”(239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