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经大义
一卷。清杨寿昌撰。杨寿昌字果庵,广东归善(今广东省惠阳县)人,光绪年间举人。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,认为《尚书》记先王之事,故长于政,谓政即民政。此书即论所谓民政,共分为四篇:第一篇,民政之原理;第二篇,民政之纲要;第三篇,民政之机关;第四篇,民政之根本。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、目,以经文、经说来附会其说,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,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。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。本书有广州排印本。
一卷。清杨寿昌撰。杨寿昌字果庵,广东归善(今广东省惠阳县)人,光绪年间举人。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,认为《尚书》记先王之事,故长于政,谓政即民政。此书即论所谓民政,共分为四篇:第一篇,民政之原理;第二篇,民政之纲要;第三篇,民政之机关;第四篇,民政之根本。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、目,以经文、经说来附会其说,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,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。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。本书有广州排印本。
一卷,附辛亥定变纪略一卷。清张开枚撰。张开枚,桐城人,生卒年不详,曾任新疆巡抚袁大化幕僚。是书记载了新疆伊犁乱事本末,杂记袁大化在新疆的施政措施,兼录清末冯超、贺家栋等发动反清起义之始末,及袁大化参予
十六卷。是书题董喆、陈枚纂辑。董喆字二吉,江西金溪(今江西金溪)人。陈枚字简侯,浙江仁和(今浙江杭州)人。董喆先成备解稿本,寄陈枚参订,而陈枚也纂有《正汇合解》,互为参证,而成是书。卷首有宋衡序及董喆
一卷。辑佚书,庄氏撰,清马国翰辑,载于《玉函山房辑佚书》中。庄氏何人未详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、《唐书·艺文志》均不载庄氏《易》义,惟孔颖达《周易正义》引之。马国翰据《周易正义》辑佚成一卷。朱彝尊《经义考
二十卷。清钱大昭撰。钱大昭(1744-1813)字晦之,号竹庐,又号可庐,江苏嘉定(今上海市嘉定县)人。大昕之弟,比大昕小二十岁,事兄如严师,得其指授,时有两苏之比。淡于仕进,嘉庆元年(1796年)方
一卷。《仲轩词》一卷。清焦循(1763-1820)撰。焦循字理堂,一字里堂,晚号里堂老人。江都甘泉(今江苏扬州)人。嘉庆六年(1801)举人,应礼部试不第,即奉母家居,仕进之心日淡,从此潜心学术,筑雕
四百十六卷。十三部儒家经典的注疏。《周易》用曹魏王弼、韩康伯注,唐孔颖达等正义。《尚书》用伪孔安国传,孔颖达等正义。《毛诗》用汉毛公传、郑玄笺,孔颖达等正义。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皆用郑玄注,唐贾公彦疏。
八卷。决胜纲目 十卷。明叶梦熊撰。梦熊字南兆,归善(今广东惠阳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己丑年(1529)进士,官至南京工部尚书。事迹附见《明史》卷二百二十八《魏学曾传》。此书乃其以都御史兼兵部侍郎总督三
二卷。清张大复撰。其生平见《钓鱼船》条。其事见于《西湖佳话》、小说《济颠传》、《西湖余志》等。本剧与《西湖余志》相同者较多。大意是济颠和尚俗姓李,名修元,为台州李赞善之子。一日与表兄毛太尉及李提典诣灵
四十卷。清华希闵(生卒年不详)撰。华希闵字豫原,无锡人。康熙五十九年举人。华希闵在校刻吴淑的《事类赋》的时候、发现此书有许多遗漏的内容,于是在《事类赋》的基础上,增加补充编为此书,附刻于其后。共二十七
九卷。廖袭华撰。袭华字葆珉,贵州印江(今贵州印江)人。书分九卷。一卷解释字义,二卷解释章法,三卷解释读法,四卷解释炼句,五卷解释炼字,六卷解释炼笔,七卷解释炼意,八卷解释炼局,此关于作文者。九卷解释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