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通志堂经解》。
一卷。近代陈衍撰。陈衍(1856-1937)字叔伊,号石遗老人。福建侯官(今福州市闽侯县)人。光绪间举人,曾入张之洞幕,为官报局总编纂,后任学部主事。晚年任北京大学教授。尚著《说文举例》、《说文解字辨
十四卷。明郑銶撰。郑銶,上海(今上海市)人。万历中由贡生任青田县训导。该书取宋人林尧叟《春秋句解》中所作的提要,推广其门目,按类摘取《春秋》经传文字,疏列于下,并杂引诸儒之说,断以己意。卷首列有《春秋
一卷。清胡秉虔撰。胡秉虔字春乔,安徽绩溪人。本书多本王鸣盛《尚书后案》和江声《尚书集注音疏》之说,其中尤以江氏之说为多。如“太康失邦,昆弟五人,须于洛汭,作五子之歌”,胡氏引江声云:“太康,启之子也。
十二卷。清程量纂修。程量,顺治初年任湖州府知府。《湖州府志》顺治六年(1649)刻本。全书十二卷。分为:卷一郡县沿革,目为分野、灾祥、城池、疆域。卷二里亩户口,目为风俗、物产。卷三赋税,赋役。卷四山川
二十二卷。明薛应旂(约1550前后在世)撰。薛应旂生平详见《四书人物考》(辞目)。是集凡二十二卷。乃应旂自行编定。应旂初宗姚江学派,又入河东学派,以良知为主。大体出入朱熹、陆九渊之间。集中论学瑕瑜互见
二卷。明高应冕(约1549前后在世)撰。高应冕,字文中,仁和(今浙江杭州)人,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十三年(1534)进士,官光州知州。著有《白云山房集》。此集为高应冕文集。共二卷。所录序、记、杂文共八十七
七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徐天麟在书前序中言元代往往随事立法,各代各时所颁布之律令条例繁多,官民难以尽知。此书乃留心法律者抄集法律案牍而成,前列“诏敕”,共分官制、吏员、公牍、礼仪、学校、僧道、户役、田产、
五卷。清李光琼撰。光琼字瑜华,又字槃阿,安徽庐江人。据李氏自序,是书为初学辨音义而作。音义字数悉依《佩文韵府》。一字数音者,分别音义详注。无两音者,另列于后。音别义同者,小注前行列音某又某,后行列义。
二卷。清惠栋(1697-1758年)撰。惠栋字定宇,号松崖,学者称小红豆先生,江苏吴县人,清代著名的经学家,吴派经学的奠基人。传其祖父惠周惕、父亲惠士奇之学。惠栋搜集汉儒经说加以编辑考订,以详博见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