乳下婴儿
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四十五。指六岁以下的小儿。
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四十五。指六岁以下的小儿。
出《吴普本草》。为卤碱之别名,详该条。
构成面颅的骨块,包括上腭骨、颊车骨、颧骨、鼻骨、泪骨、甲介骨、口盖骨、鼻柱骨、舌骨等。详上腭及各骨条。
见《药材资料汇编》。为硇砂药材之一种,详该条。
外治法的一种。见《中医外科学》。适用于高出皮面,损害较少的寻常疣及丝状疣。用棉花棒或刮匙(刮匙头部用棉花包裹)使其紧贴疣的根部,与皮肤成30°角,然后向前推之(用力不可过猛,如疣体表面角化过度,则在局
儿科医案著作。上、下两篇。宋·钱乙原作,近人张山雷疏注,何光华参补。本书先由张山雷氏将钱乙《小儿药证直诀》中所录的儿科医案23则及医案中所用的方剂加以注释,后由何光华氏补入万全、缪仲醇、江瓘、喻昌等人
【介绍】:见薛福原条。
病证名。见清·黄岩《眼科纂要》。即风牵斜。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症因脉治》卷四。指霍乱由风淫或风木克脾所致者。症见头痛发热,上吐下泻,心腹绞痛,甚则转筋。若风寒则脉浮紧,方宜败毒散;若风热,则脉浮数,宜用家秘神术汤;若风湿,则脉浮濡,宜以海藏神术汤;若
四饮之一。因饮邪停留于胁肋部所致。《金匮要略·痰饮咳嗽病脉证治》:“饮后水流在胁下,咳唾引痛,谓之悬饮。”证见胁下胀满,咳嗽或唾涎时两胁引痛,甚则转身及呼吸均牵引作痛,或兼干呕、短气等。治宜逐饮为主。
即暴聋。出《肘后方》卷六。详该条。